今日纵览2025年09月09日 09:58消息,文旅部曝光2025年第三批旅游黑榜,严打强制消费、虚假宣传等潜规则,净化旅游市场环境。
北京9月9日电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,严厉打击强迫购物、非法招徕、负团费运营等扰乱行业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,文化和旅游部于近日公布了2025年第三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。此次公布的16起案例涉及全国多个省份,涵盖旅行社、导游、网络平台招徕人员等多个主体,暴露出当前旅游市场中仍存在以“低价引流”“虚假宣传”“人头费返利”等方式诱导游客购物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顽疾。相关部门已依法对涉事单位及个人作出吊销证照、罚款、停业整顿等严厉处罚,彰显了整治旅游乱象的坚定决心。
案例一中,贵州盛世优途旅行社有限公司将购物店包装成“非遗博物馆”,误导26名游客前往凯里瑞兴工艺坊消费,严重违反《旅游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关于不得指定购物场所的规定。贵阳市文旅局依法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,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没各2万元的处罚。这种“挂羊头卖狗肉”的操作早已不是新鲜事,但将购物店冠以“文化”之名,实则行敛财之实,不仅欺骗游客,更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亵渎。此类行为必须零容忍,否则“文化游”将沦为“购物游”的遮羞布。
在案例二中,南京市鸿途运国际旅行社通过微信客服招徕25名游客,线上行程单不体现购物安排,线下却强制带入购物点,严重违背网络宣传承诺。南京市文旅局对其处以罚没20万元并吊销许可证的重罚。这一案例反映出部分旅行社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“线上线下两幅面孔”的欺诈操作。消费者在报名时看到的是“纯玩无购物”,落地后却陷入层层套路。这种失信行为不仅损害游客权益,更侵蚀整个行业的公信力。
张家界优道旅行社在案例三中,虽行程单未注明购物,却在游客抵达后签订含购物内容的合同,被张家界市永定区文旅部门依法处罚。类似手法在行业内屡见不鲜——先以“无购物”吸引报名,再通过口头诱导或合同变更实现购物转化。这种“温水煮青蛙”式的欺骗,往往让游客在被动中妥协。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旅游合同的备案审查,杜绝“阴阳合同”现象。
案例四中,江西中游文旅通过社交平台发布“江西5日游”产品,未告知购物行程,实际却安排购物点,被上饶市文旅局处罚。这再次提醒我们,社交平台已成为非法招徕的重灾区。一些企业利用微信、短视频等私域流量规避监管,打着“定制游”“小团出行”的旗号行强制消费之实。平台方也应承担起审核责任,不能对“旅游黄牛”视而不见。
案例五中,卓越国际旅行社中南分公司以“文旅补贴”为噱头宣传“港澳4天3晚游”,实际住宿、餐饮与承诺严重不符,被深圳市龙华区文旅部门处罚。所谓“补贴游”“公益游”往往是低价陷阱的代名词。真正的文旅惠民政策不会通过社交店铺推广,更不会承诺“超值体验”。消费者应警惕“天上掉馅饼”的旅游产品,理性判断价格与服务是否匹配。
案例六揭示了一条完整的非法利益链:蔡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招徕游客,经钟某某、田某某层层转手,最终由湖南龙恒国际旅行社收取“人头费”并安排负团费接待。整个链条中,游客成为被买卖的商品,导游则被迫通过强迫购物弥补成本。张家界市永定区文旅局对多方主体予以处罚,体现了“全链条打击”的执法思路。然而,若不从源头遏制“买团卖团”模式,此类问题仍难根除。
案例七中,张家界蜀道行文化传媒公司在无资质情况下招徕游客并收取“人头费”,被依法处罚。值得注意的是,涉事主体为“文化传媒公司”,并非传统旅行社,反映出部分企业打着文化、传媒旗号从事非法旅游业务。这类“跨界经营”极易逃避监管,亟需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,明确行业边界。
案例八中,上海珂璐纳实业有限公司未取得旅行社资质,组织91名游客赴越南芽庄旅游并安排购物,被上海市普陀区文旅局重罚6万元。此类企业往往注册为“实业”“贸易”公司,实则从事旅游组织活动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。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经营范围的动态监控,防止“挂牌经营”现象蔓延。
案例九和案例十均涉及“负团费”接待与导游强迫购物。云南众御荇景国际旅行社以低于成本价转包游客,导游高某在车上言语威胁游客消费,最终被吊销导游证;云南漫天星国际旅行社擅自转团,导游陆某某宣称“今天只干一件事就是买翡翠”,性质恶劣。昆明市文旅局果断吊销涉事旅行社许可证,释放出强烈信号:谁破坏旅游生态,谁就付出沉重代价。导游作为一线服务人员,不应成为利益链条的牺牲品,但更不能沦为强迫消费的执行者。
案例十一中,任您游国际旅行社采用“对赌”模式接团,因游客购物未达预期导致团款争执、游客滞留,最终被吊销许可证。所谓“对赌”,实则是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游客,把旅游服务异化为赌博式营销。这种模式完全背离旅游本质,必须坚决取缔。
案例十二中,导游郭某私自承揽业务并在普陀山擅自安排购物,被舟山市执法部门处罚。导游不得私自承揽业务是《旅游法》明文规定,但“黑导”现象依然存在,尤其是在热门景区周边。建议推广电子导游证核验系统,实现游客扫码验真、实时评价,压缩“野导”生存空间。
案例十三中,个人周某通过微信招徕游客并收取返利,被张家界市永定区文旅局处罚。这再次表明,非法招徕已从线下转移到线上,微信、抖音、小红书等平台成为“旅游掮客”的聚集地。平台应建立旅游信息发布准入机制,对频繁发布旅游产品信息的账号进行资质核验。
案例十四中,贵州领行旅行社委派无证人员彭某、谭某某提供导游服务,并擅自安排购物,被安顺市文旅局吊销许可证。安排无证导游不仅违法,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,游客权益将无法保障。旅行社必须严守合规底线,绝不能为了节省成本而牺牲服务质量。
案例十五涉及湖南途顺国际旅行社以780元低价招徕游客,并收取“人头费”,而接团社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成华六分社竟倒贴“买团费”并靠购物回扣盈利,最终被成都文旅局处以罚没8万元、停业整顿30日的重罚。这种“倒贴钱做团”的模式注定不可持续,最终损害的是游客体验和行业形象。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团费成本的核算指导,建立低价游预警机制。
案例十六最为复杂:刘某某无证经营,借用多家旅行社资质签订合同,最终因拖欠车费导致28名游客被“甩团”高速公路服务区。多地文旅部门分别对涉案企业及个人作出处罚。此案暴露了“借壳经营”“资质出租”等问题的严重性。部分正规旅行社为赚取管理费,默许他人使用自身资质,实则放任风险外溢。这种“挂靠”模式必须彻底清理。
综合来看,这1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旅游市场乱象仍集中在“非法招徕、负团费运营、强迫购物、资质挂靠”四大环节。尽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,但顽疾反复,说明单靠事后处罚难以治本。未来应推动旅游信用体系建设,建立“黑名单”跨区域共享机制,强化平台责任,提升游客维权便利度。同时,鼓励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品质游、定制游,让优质服务获得合理回报,从根本上压缩低价团的生存空间。唯有如此,才能实现旅游市场的长治久安。